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召開首屆董事監察人聯席會
為充分保障客家族群媒體近用權,傳承與發揚客家語言及文化,去(107)年12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「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」,並在今年1月7日由總統蔡英文公布實施後,客家委員會於今(9)日召開「第1屆第1次董事及監察人聯席會議」,由出席11位董事及2位監察人共同推選董事長陳邦畛(陳板)及常務監察人陳秀琪。
客委會主任委員李永得表示,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之所以成立,係因客家媒體一直沒有專責辦理全國性客家公共傳播、人才培育及數位匯流的單位,因此在客家基本法通過後,依據第25條「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」成立「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」,得以讓客家傳播媒體公共化,進而保障客家族群媒體的近用權。
李主委指出,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的成立,代表著三項重要的指標,第一是,基金會成立後,目前由客委會經營的「講客廣播電臺」將移轉,實現客家傳播媒體公共化;第二,希望未來能加強網路媒體的運用,製作更多活潑趣味的客家網路原生節目及作品,滿足閱聽眾多元的需求,第三,客委會每年編列捐助2億元預算,維持基金會經費來源及人員編制穩定。不過李主委也提到,基金會也將承擔部分自籌款的壓力,而不是完全倚賴政府經費的挹注,期許基金會能夠盡快提升客家廣電公共服務的質量。
客委會指出,「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」草案全文共計25條,業務範圍包括經營廣播電臺、影音製作、出版品發行推廣、人才培育、客家傳播數位匯流等;基金會將設置董事會及監察人,每屆3年,並由主管機關就社會公正人士、學者、專家及基金會員工推舉之代表,提請行政院院長遴聘,並送立法院備查;同時為落實基金會公共傳播之精神,增進公共問責制度及公眾參與,除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,也引進外部監督機制。
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第1屆董事名單為:古董事秀妃、吳董事中杰、陳董事志勇、陳董事邦畛、張董事典婉、張董事芳慈、黃董事心健、彭董事莉惠、曾董事瀚霖、詹董事佩芬、廖董事清祥、鍾董事寶珠、羅董事世宏共13人;而監察人則有張監察人國城、陳監察人秀琪、劉監察人志忠等3人。
在今天「第1屆第1次董事及監察人聯席會議」選舉出第1屆董事長陳邦畛(陳板)及常務監察人陳秀琪後,將盡快公開徵求總經理,並招募員工,俟2名員工董事推舉後,完備董監事名單,再提送行政院院長遴聘、立法院備查,即辦理法院登記程序,始正式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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